COVID-19/誰適用快篩陽性為確診?最新修訂:三對象及65歲長者

指揮官陳時中在 5 月 5 日記者會中宣布:「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和居家檢疫對象使用家用快篩檢測為陽性,經醫師人員確認後即為『確診』,不用外出做 PCR 。」省下排隊 PCR 檢驗的時間及交通相關配套的行政負擔。但因應為了讓 65 歲以上長者能儘早投藥,5 月 18 日開始快篩陽性後,可攜帶至醫療院所、衛生所、遠距門診醫療,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,經確診後即可以申請抗病毒藥物。

指揮中心修訂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之病例定義,針對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、居家檢疫對象使用家用新冠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,且經醫事人員確認,即為確診,除了上述對象,5 月 18日也加入 65 歲以上的長者。

會有這樣的決定,陳時中解釋:「主要是這三類人染疫風險相對高,家用抗原快篩陽性,醫師再根據各類症狀去研判,相對沒有疑義,避免這些人為了出門做 PCR 確認,還要有交通相關配套而增加行政負擔。」

修訂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之病例定義

新增確定病例條件

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、居家檢疫對象使用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,且經醫事人員確認,即為確診。5 月 18日也加入 65 歲以上的長者。

65 歲以上及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對象在居家隔離、自主防疫或檢疫期間使用家用快篩為陽性即為確診

  • 不可外出,可使用「健康益友」APP 或聯繫所轄衛生局安排,透過遠距的醫療或視訊方式,讓醫生來進行評估,若確診可直接通報。
  • 後續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「確診個案收治分流原則」,請個案於住家或其他指定處所,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治療。
  • 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不清楚的地方,可通知衛生局安排 PCR 採檢。

哪些人適用0+7 可以免隔離?

現在對於「密切接觸者」定義只剩下同住家人,過往是採取「3+4」的隔離方式,如今指揮中心宣佈,自 5 月 17 日起,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密切接觸者,只要是完成 3 劑疫苗接種,就可免除居家隔離。

確診者的同家人已完成 3 劑疫苗接種,就可免除居家隔離。但需配合 7 天自主防疫,期間應遵守自主防疫規範,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,需有 2 日內家用快篩陰性證明,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,並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。

新制 0+7 陳時中也補充快篩使用時機,他說:「居隔裡 2 天內有快篩陰性的情況就足夠,一般情況不太需要快篩。有症狀例如發燒、咳嗽可篩可不篩,因為很高機率感冒等病毒依然存在。有長時間的接觸史加上本身有症狀,建議快篩。他強調不用過度快篩,確認陰性後也需保持戴口罩、提高警覺。

圖/黃懷賢

文章內容來源:COVID-19/放寬確診條件!三對象+65歲長者適用快篩陽性為確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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